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2执487号
**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终12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依申请立(2023)吉02执487号案件。
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被执行人**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名下在**银行**江岸支行,账号:02120110********的银行存款8000000元。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7932600元,扣除执行费6740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综上,本院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