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日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万昱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陕0112执4554-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陕西日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万昱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18020号民事调解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西安万昱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300万元及逾期利息;或扣留、提取同等价值之收入;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之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杜 娟
书记员 范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