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金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保利润滑油有限公司、宁阳金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921执保287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保利润滑油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北段路东泰山家园公建**楼**。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9001664778379。法定代表人:鲍强。
被执行人:宁阳金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宁阳县泗店镇高庄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9217973105903。法定代表人:王恩斌。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本院已作出(2021)鲁0921财保206号民事裁定书,准予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为执行该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百零一条、一百零二条、一百零三条、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宁阳金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崔尔敏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许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