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爆破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爆破有限公司、新疆美汇锰合金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902执1473号
申请执行人:泰安市泰山爆破有限公司,住所地泰安市泰山区唐訾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21664989538。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新疆美汇锰合金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黑山区域阿尔罕南103省道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22679279027F。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根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0902民初1281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新疆美汇锰合金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110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