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因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依据《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被罚款五千元;公示截止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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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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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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