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南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因NO.2018G3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未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使用吊车一台和砼车三台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依据《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被责令改正,警告,并被罚款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19-09-17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