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82执3107号
南通市莱特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市莱特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货款2281885.1元、利息56286.5元、案件受理费12530元、执行费25907元(未预交)。本院于2022年7月25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货款2281885.1元被执行人已自行履行完毕,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94723.5元,其中收取执行费25907元,余款68816.5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南通市莱特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2民初1090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