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两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锦州两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2)辽0782执946号
申请执行人:锦州两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
被执行人:***,男,1981年3月2日生,满族,农民,住辽宁省北镇市廖屯镇腰鸭台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锦州两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佟大志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徐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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