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云2322执31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7年7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被执行人:长沙兴迈通信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899号月湖兰庭1号栋401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79002607U。
法定代表人:彭泽辉,公司总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长沙兴迈通信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70000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双柏县人民法院(2020)云2322民初181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纹竹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王和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