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山广告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山广告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1525民初2938号 原告:河南中山广告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固始县红苏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5MA410JM07D。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1987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固始县。 原告河南中山广告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3日立案后,原告河南中山广告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河南中山广告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门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