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汉通置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3)辽0404执保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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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花支行与被告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辽0404民初52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详见民事裁定书。
审判长 **
书记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