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09执9684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被执行人浙江宏立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执行与浙江宏立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浙0109民初1664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浙江宏立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