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六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与***、***、雉水环境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82执2209号
***、***、***、雉水环境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雉水环境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计24782.4元,案件受理费400元,执行费278元(未预交)。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受理,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雉水环境科技南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460.4元,其中本院收取执行费278元,余款25182.4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0)苏0682民初7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