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322执389号
博罗县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惠州水之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博罗县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与被执行人惠州水之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46238.4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惠州水之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向博罗县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全额支付涉案工程款、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款项及执行费39862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博罗县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惠仲案字第116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2021)粤1322执389号案现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