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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09执4120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亿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吉林省飞达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杭州亿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吉林省飞达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0)浙0109民初17697号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吉林省飞达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