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623执110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南省华容县。
被执行人:湖南熙恒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汨罗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熙恒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书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3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湘0623执1106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申请执行期限内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