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蒙天钢结构制作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永昌通顺钢铁销售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蒙天钢结构制作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8)津0113执2154号
被执行人:天津市永昌通顺钢铁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奥都钢材市场B-307。
法定代表人:段本书,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呼伦贝尔蒙天钢结构制作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东工业开发园区创业北街。
法定代表人:薄立业,经理。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永昌通顺钢铁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呼伦贝尔蒙天钢结构制作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津0113民初259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