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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优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门市不弃瑜伽生活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鄂9006执1385号
武汉优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门市不弃瑜伽生活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武汉优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门市不弃瑜伽生活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天门市不弃瑜伽生活馆已于2019年10月18日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2019)鄂9006执1385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