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姑苏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姑苏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对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523执保141号
申请人:江苏姑苏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江苏姑苏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0)吉0523民初769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查封了被申请人所有的八台机器设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结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