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213执275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乐陵市。
被执行人:***,男,1988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A座18F-1803号。
被执行人:合建嘉城(青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A座18F-18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DAK6361。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卧龙置业有限公司、合建嘉城(青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2022)鲁0213民初221号民事调解书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