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405执1576号
申请执行人: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建材路金汇玉园小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盐矿新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关于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4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2月16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