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

株洲若轻装饰有限公司与保定祥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等与公司、证券等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湘0202执447号 申请人:株洲若轻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云龙示范区盘龙路999号***1栋6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7BETMX5W。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保定祥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588号金融中心1号楼2502房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07UG254C。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住所地:高碑店市迎宾路广场北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4108617272T。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保定天源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保定市莲池区**乡留守坟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6788653129D。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石家庄坤强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新乐市马头铺镇东田村村西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4MA0A4M911。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东道(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实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南路西商会大厦1号楼25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4E0J3U。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株洲众达建材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云龙示范区盘龙路999号***1栋61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RX4A624。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人株洲若轻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保定祥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保定天源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坤强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东道(河南)实业有限公司、株洲众达建材装饰有限公司的票据纠纷一案,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202民初9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3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株洲若轻装饰有限公司撤回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202民初99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庆 审判员  文 辉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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