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核(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几核(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精舍老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浙0502民初3047号 原告:几核(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环城西路109号2幢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589004193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精舍老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功能区茅坞路10号北面第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8C9PG8Q。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几核(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精舍老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几核(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浙江精舍老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几核(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几核(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浙江精舍老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7元,公告费450元,合计857元,由原告几核(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