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襄城县天然气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1025民初1300号
原告:***,男,1995年6月25日生,汉族,住襄城县。
被告: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襄城县天然气分公司,住所地:襄城县市政广场南侧。
法定代表人:郭世蒙。
被告: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市许都路以南智慧大道以西汇通商务苑C座七楼。
法定代表人:常莎。
原告***诉被告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襄城县天然气分公司、河南中和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安静珂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