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陕0582执313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华滨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华阴市华山世知置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对被执行人华阴市华山世知置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华阴市(某某古镇)的商业用房X、X、X、X号房产予以查封,暂不具备处置条件,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陕0582执31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郭宏宁
法官助理 卫锦利
书 记 员 卫西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