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铁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01执32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乐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晞,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北铁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高新区阿里山大街第209号。
法定代表人高勇利,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石裁调字[2018]第1081号调解书,在执行北京中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北铁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河北铁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23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苑颖新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孙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