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欣傲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1128号
骆马湖度假区法庭:
你庭于2023年5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欣傲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受骆马湖度假区法庭移交:冻结被申请人欣傲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4775元。截止2023年5月16日实际冻结金额为12061.95元。现已完成所有保全事项并将结果告知你庭,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