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赛格特建筑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281执69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3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余姚市。
被执行人:余姚市赛格特建筑营造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肖东工业园区长丰桥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13368614C。
法定代表人:**强,执行董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281民初753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19年2月1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余姚市赛格特建筑营造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00970.45元,本案分得执行款89056元,并支付诉讼费、执行费合计3283元,剩余执行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