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斯比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锦斯比瑞体育场地工程有限公司与盘锦中美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辽1103执886号
申请执行人:盘锦斯比瑞体育场地工程有限公司,住盘锦市经济开发区。
被执行人:盘锦中美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盘锦市兴隆台区。
本院在执行盘锦斯比瑞体育场地工程有限公司与盘锦中美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盘锦斯比瑞体育场地工程有限公司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辽1103民初8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周维明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李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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