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204执76号
***、***、吉林市中四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1月8日立案执行的(2019)吉0204执76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市中四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据(2018)吉02民终2183号判决书,被执行人***、吉林市中四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履行140049.28元的给付义务。因被执行人吉林市中四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已将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143887.28全部给付申请人,故被执行人***、吉林市中四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