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明远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与某某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保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06执保154号
申请保全人无锡明远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19年8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民事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保全人***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
(2019)吉0106执保154号保全完毕结案。
办案人:杜玉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