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台州亚超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1021执恢1141号
申请执行人:台州亚超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康路,组织机构代码:069233339。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台州搏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市玉城街道三合潭工业区,组织机构代码:699533467。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台州亚超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台州搏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浙1021民初2228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