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宁县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长宁县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川1524执54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川1524民初394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四川省长宁县双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宜宾景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处置被执行人资产并支付申请人。至此,(2018)川1524执547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故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