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7054号
广东力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力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0)粤2071民初17697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已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规定,特此通知。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0760-8823××××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203室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7054号
广东力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力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0)粤2071民初17697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宏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已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规定,特此通知。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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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