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亿益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盛世渝捷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益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51民初2800号
原告盛世渝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益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原告盛世渝捷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晏恒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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