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吉林省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4执保580号
吉林省**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吉林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3)吉0104民初1722号民事裁定书。
对被申请人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292987.00元或等额财产予诉讼保全。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