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业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与长春兴业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0194执2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长春兴业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2017)吉0194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长春兴业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现我院已经扣划被执行人长春兴业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695629.66元执行款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另依法扣划本案执行费9356元,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对(2018)吉0194执2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长春兴业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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