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81执957号
申请执行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浙江省**市南兰江西路288号。组织机构代码:11330281MB1648239Y。
法定代表人:项立秋,局长。
被执行人:**市**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住所地**市陆埠镇环镇东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树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342470290(1/1)。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执行人**市**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国土行政处罚一案,被执行人已将罚款交至申请执行人处,已履行全部义务,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