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宇通干燥工程有限公司

***与***、江苏宇通干燥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02执3460号
***、***、江苏宇通干燥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0402民初266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1月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宇通干燥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3日将涉案款项80000元及案件执行费用1100元缴纳至本院账户,本院于同日将上述款项80000元拨付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02民初26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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