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力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金力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成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皖0191民初2899号
原告安徽金力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4日立案。原告安徽金力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安徽金力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安徽金力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6644元,减半收取计3322元,由原告安徽金力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