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交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公交集团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81执恢272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交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道五台山路77号富煌新视觉A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3007795Q。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青岛公交集团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胶州市香港西路中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064247103。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安徽交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公交集团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胶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2017)鲁0281民初6458号民事调解书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本案于2018年12月14日终结执行。依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本案恢复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2022)鲁0281执恢272号案终结执行。 若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  贾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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