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余 姚 市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281执719号
申请执行人:**市文义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凤山街道子陵路119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H60DA30。
法定代表人:徐松义,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浙江新四季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市丈亭镇渔溪路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39469309W。
法定代表人:方坤岳,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市文义装饰有限公司已收到**市人民法院转交的被执行人浙江新四季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执行款。因此,原审案件(2022)浙0281民初6802号,执行案件(2023)浙0281执719号到此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