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崇融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1402执2174号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崇融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崇融投资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桂1402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应由被执行人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崇融投资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2467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9670元。上述诉讼费用已由原告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预交,现该公司书面向本院承诺自愿放弃向申请退回已预交的诉讼费用的权利,则视为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9670元(案件受理费)。本案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zdqz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