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大连天泰建设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青01**执2211号 大连天泰建设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大连天泰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据西宁市城北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青0105民初757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大连天泰建设有限公司、***给付***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3000元,诉讼费1106元。本案执行费1462元,共计105568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大连天泰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给付申请人***104106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