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恒川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02执101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02民初3347号民事,于2021年1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恒川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3683.67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3616.67元,执行费67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