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通宇(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交通宇(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4执3488号
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交通宇(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07诉前调确8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中交通宇(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托章丘法院执行。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2年9月21日止,被执行人已履行上述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此案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07诉前调确87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