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万达(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某某(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6民初38880号
原告:**,男,1987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城南嘉园益城园2号楼6单元602号。
被告:中***(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10号A-278室。
法定代表人:张峰。
原告**诉被告中***(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郭聪聪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强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