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泰菱电梯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泰菱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唐河县人民医院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唐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豫1328执1118号

河南泰菱电梯有限公司:

河南泰菱电梯有限公司与唐河县人民医院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未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河南泰菱电梯有限公司。至此,河南泰菱电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豫1328执1118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晓宁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丁洪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