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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全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菏泽市定陶区国信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解 除 保 全 通 知 书 (2023)鲁1723执保977号 保全申请人菏泽全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菏泽市定陶区国信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3)鲁1723民初232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菏泽市定陶区国信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72039.38元。现申请人菏泽全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本院依据(2023)鲁1723民初232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菏泽市定陶区国信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72039.38元的冻结。本案解除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