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陕西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诚远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民初14834号 原告:***,男,汉族,1978年5月29日出生,住四川省仪陇县。 身份证号码:512XXXXXXX********。 被告:陕西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61197154Q。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XX栋XX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信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诚远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3383。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XX路XX号XX花园XX号楼XX室。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陕西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诚远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9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本案受理费116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80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书记员  *** 1